新华社香港3月31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作出系统修改和完善。香港舆论普遍认为,这是契合香港实际情况的及时、必要之举,具体的制度设计具有明显的先进性,为香港发展优质民主、实现良政善治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大公报》社评认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修法”,既为“爱国者治港”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也对提高香港特区管治效能、循序渐进发展民主提供了新的契机。此次对选举制度的完善具有四大显著特征——民主性、均衡性、先进性、合宪性。在新的民主选举制度之下,香港将谱写良政善治的时代新篇章。

香港《文汇报》社评说,完善后的香港选举制度能更好地体现“均衡参与”原则,更广泛地代表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立法会议席的分配比例有利于在立法会中形成稳定支持行政长官的多数力量,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顺畅沟通。立法会分区直选投票制度作出相应调整,在保障选民民主权利的同时也将有利于排除极少数激进政治势力,避免立法会民粹化、碎片化,促进香港社会政治生态良性发展,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

社评指出,中央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必将随着新选举制度的逐步实施而充分显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修法有利于消除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让更多德才兼备的贤能爱国者通过选举参与香港的管治,提升香港管治效能,遏止“为反而反”的政争内耗歪风;有利于香港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从根本上解决香港长期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把握“十四五”规划、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机遇,使香港这颗“东方之珠”再放光彩。

《香港商报》社评认为,本次修法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对香港发展影响深远,乃是“一国两制”实践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有利于香港提升管治效能,达至良政善治,将优化和改进香港民主制度与进程。此次修法打好坚实的制度基础,定能确保香港长治久安,“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港人深得普惠福祉。

香港《经济日报》社评说,新选举制度下,香港能再次发挥行政主导优势,有效处理众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港人也热切期望治港者皆为贤德兼备之士,为香港的长远发展出谋献策,寻求长治久安。

《星岛日报》社论认为,香港多年来政治纷争不止,根源在于激进派与反对派为了赢取议席,持续激化议会斗争和非法街头抗争。此次中央为香港选举制度动“微创大手术”,就是要阻断反中乱港分子与激进派的夺权路径,清除动乱根源。整个设计的关键在于设置“安全阀”,防止他们钻进管治架构。当政制回到平稳的正轨,政治劣质化不再,对国安的威胁消除,香港民主便有条件向前跨进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