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对外宣布,“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已全面完成,960多万易地搬迁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胜券在握。

“十三五”建成安置住房266万余套

发布会现场,来自易地扶贫搬迁地区的群众代表罗应和格外激动。罗应和的老家在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斗底村,是当地贫困程度最深的地区之一。2016年7月,斗底村等58个村寨1109户4685名村民,搬进了惠水县明田移民安置点——新民社区。4年多来,作为新民社区党支部书记的罗应和,带领搬迁群众“撸起袖子加油干”,努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罗应和与新民社区是我国易地扶贫搬迁的一个缩影。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全国累计投入各类资金约6000亿元,建成集中安置区约3.5万个,建成安置住房266万余套,配套新建或改扩建中小学和幼儿园6100多所、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万多所、养老服务设施3400余个、文化活动场所4万余个,96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已全部乔迁新居。

啃下“脱贫攻坚的一块硬骨头”

“这是继土地改革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在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发生的又一次伟大而深刻的历史性变革,堪称人类迁徙史和世界减贫史上的伟大壮举。”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赵辰昕说。

2015年的12月1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电视电话会议,对“十三五”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动员部署,揭开了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序幕。“新时期的易地扶贫搬迁被称为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和标志性工程,是脱贫攻坚的一块硬骨头,是重中之重,难中之难。”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司长童章舜说。

在我国“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的地区,有近1000万贫困人口面临着脱贫发展问题。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让这些贫困群众从以前居住的土坯房、茅草房、危旧房搬进了宽敞明亮、安全牢固的新房,解决了困扰已久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完成了“十三五”全国近1/5贫困人口的脱贫攻坚任务。

“要在5年内完成近1000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相当于三峡移民的近8倍,规模之大、时间之紧前所未有。”童章舜说,这在中国的扶贫史上是空前未有的,在世界历史上也是空前未有的。这些地区大多是山区、高寒山区、生态条件非常恶劣、自然灾害频发、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特别是三区三州尤为突出,易地扶贫搬迁要面对适宜搬迁安置空间严重不足等难题。

“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实施如此规模、如此艰巨的伟大工程。”童章舜说。

继续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

2019年以来,随着各地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陆续完成,这项工作的重心逐步转移到后续扶持上。

2019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印发了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的指导意见,对后续扶持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和指导。2020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又联合12个部门进一步出台了《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25项具体举措。

“这些举措包括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安置区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加强安置社区的管理,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等。”赵辰昕表示,在整体框架之下,有关部门不断推动完善相关举措,陆续出台了实施就业帮扶、社区治理、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等一系列专项政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支持体系正逐步形成。

资金来源是开展后续扶持的关键所在。为此,相关部门狠抓筹资方式的创新,积极拓展筹资渠道,5年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800亿元,撬动了包括专项建设基金、中长期低息贷款、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群众自筹等各类资金5200亿元,加起来就是6000亿元,大大提高了人均建房的补助标准。

分区分类开展精准扶持,是推动后续脱贫发展的重要路径。对特大型安置区、大型安置区、中型安置区和小微型安置点、分散安置户开展分类有效指导,推动每个安置区、每名搬迁群众都能获得及时、有效的后续帮扶。

赵辰昕表示,“十四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将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结合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坚持分区分类精准施策,进一步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实现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的目标。(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顾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