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5日电 据苏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消息,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25日公布《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外地留苏职工申请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市区积分入学加分政策的实施细则》。细则称,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在2021年全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工作中,对外地留苏职工春节期间在苏州工作的,凡申请参加2021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市区积分入学给予加分。

具体细则如下:

一、加分对象: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26日期间留苏工作的非苏州户籍在苏企业职工。

二、加分标准:符合规定的申请人申请2021年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和市区积分入学,加15分。

三、加分申请:申请人在申请2021年积分落户、积分入医、市区积分入学截止日前,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春节期间在苏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书面承诺,可获加分。

以上细则由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