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海南省正式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饮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截至目前,海南已建立了禁塑名录、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可追溯、塑料回收利用和部门联合执法等制度,将塑料袋、餐具等2大类、10个小类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纳入禁塑范围。

据了解,海南已有7家省内企业具备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生产能力,今年底可形成膜袋类产能3.2万吨/年,餐饮具产能约1.1万吨/年。同时吸引中科院、中石化等8个上游原材料项目落地洋浦、海口和澄迈,预计投资总额逾24亿元,将于2022年—2023年前后形成全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完整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