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11月28日电(记者刘良恒)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并当庭宣判。长沙男子吴某毁坏自家房屋旁的山林,建了一条140米长的“私人跑道”,法院依法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2017年初,被告人吴某出于“健身和为朋友试飞滑翔伞”的目的,萌生在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华村某山上修建跑道的念头,之后便与当地村民组签署租地协议。在未经国土、规划、林业等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且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吴某擅自对该山进行清表推平,并于当年9月对清表平整的土地部分进行硬化。经长沙市林业局等部门鉴定,吴某毁坏并占用的林地总面积为0.4722公顷(7.08亩),毁坏林地的森林类别为市级生态公益林,林种为特种用途林中的风景林,林地保护等级为四级,邻近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建成的主跑道长140米、宽8米。

岳麓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严重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性质、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吴某具有的认罪认罚、多次对占用林地复绿等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