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11月6日电 记者从辽宁省公安厅法制总队获悉,辽宁省公安厅执法公开服务平台5日正式上线运行。报警群众收到平台发送的编号和验证码后,可以随时查询案件办理情况。

辽宁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徐长林说,执法公开服务平台的核心要素是“三公开、两提醒、一同步”,让群众、企业体验到便捷、高效,实现“有案不求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据介绍,辽宁省公安厅执法公开服务平台有警情公开、案件办理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三大功能。报警群众在警情公开模块输入报警手机号,获取随机验证码,即可查询报警内容、受理单位、受理时间和处警结果,同时可以对警情处理进行满意度评价;在案件办理公开模块,报警群众输入平台发送的案件编号,就可以通过案件办理进度条,看到民警都采取了哪些侦办举措以及对应的完成时间;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模块,平台面向全社会公开全省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了案件事实涉及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被处罚人是未成年人等规定不公开的情形,其余决定书均向社会公开。

徐长林介绍,群众报警后,执法公开服务平台会主动进行两个提醒,即向报警人发送平台网址和查询提示;行政案件受案、刑事案件立案后,会向系统登记的被害人或其监护人手机号发送通知短信,告知案件编号,此后被害人或其监护人可以通过案件编号及时了解案件的办理进展。

为保障群众实时了解执法办案流程,消除疑惑,有效监督,辽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的警情、案件进展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会同步实时公开到执法公开服务平台。群众认为接处警、受立案以及案件办理中存在问题的,可及时向公安机关督察、信访部门反映,也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