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至5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陈某等16人冒充军警抢劫走私油船系列案件。据悉,该系列案件由最高检以涉“长江经济带发展”挂牌督办。

经长航公安苏州分局和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查明,2018年,陈某、王某仁、陶某胜、杭某华经商议认为,冒充海警抢劫走私油船后,被害人不敢反抗,案发后也不敢报警,遂决定采取此种方式抢劫。

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陈某等人在长江航道太仓段5至7号浮附近,身穿迷彩服、头戴迷彩帽,对经观察确定涉嫌运输走私成品油的船舶采用贴靠方式强行登船,登船后要求查验运输成品油手续,并用手铐、头套等工具控制被害人后强行带至快艇离开,再驾驶被抢船舶到临时锚地过驳柴油,其间共抢劫油船4艘,劫得柴油约950多吨,违法所得共计590多万元。

2019年3月,陶某胜、杭某华因分赃等问题决定单干,同年4月至5月采用同样手法抢油船两艘,劫得柴油约400余吨,违法所得共计230多万元。

据承办该案件的检察官介绍,被告人冒充军警人员,且被抢的是走私油品,被害人心虚也不敢报警。主犯陈某就曾经是被抢者,在被抢后发现了其中“商机”,于是纠集多人冒充军警抢劫其他走私油船。由于该系列案件涉及被告人数量较多,且涉案标的较大,庭审结束后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