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10月30日电(记者毛一竹)广东省纪委监委30日通报,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惠州学院原党委副书记徐云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云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职工录用和选拔任用等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购房谋取利益,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其他单位报销;甘于被“围猎”,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据通报,徐云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徐云枢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