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律师认为美国和汇丰有意误导法院,证据已被加方接受

温哥华当地时间29日晚,孟晚舟案迎来最新进展。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法官希瑟·霍尔姆斯(Heather Holmes)作出裁定,驳回加拿大检方律师的一项申请。这意味着法官认为,在美国和汇丰银行的误导下,被用来指控孟晚舟的“案件记录”中可能存在“故意遗漏证据”或“重大证据遗漏”。

目前孟晚舟引渡案已进入第二阶段,也就是审理美加两国政府对孟晚舟的逮捕和引渡申请是否存在滥用司法程序的问题。孟晚舟的律师用三个分支理由提出申请:第一分支,政治干预司法;第二分支,加拿大执法部门逮捕孟晚舟的程序违法并侵犯了她的宪章权利;第三分支,美方提供的证据存在重大遗漏。其中,代表加拿大司法部的检方律师认为第三个分支不成立,但随着法官进行最终裁定,孟晚舟的律师有了更多的证据来要求终止对孟晚舟的引渡。

加法院:孟晚舟可申请终止引渡程序

这个判决意味着,在美国和汇丰银行的误导下,被用来指控孟晚舟的“案件记录”中可能存在“故意遗漏证据”或“重大证据遗漏”,因此可以被列为申请终止对孟晚舟引渡的理由之一。

据了解,一般引渡案件中不会采纳被引渡人提供的证据,但法官选择接受被引渡人的部分证据,表明法官对美国提交的用于支持引渡要求的“案件记录”内容的可靠性存在重大疑问。裁定是由法官根据程序法作出的,通常是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当中就案件审理程序作出的决定。判决则是法官根据实体法作出的决定,通常在案件审理结束时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