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戴富军因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戴维军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万元。?

此前,戴富军曾两次因为制造冰毒被判刑。2018年5月,西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侦查发现,戴富军从网上购买了大量碘、红磷及磁力搅拌器等易制毒化学品和制毒工具。经过近两个月观察发现,戴富军收发的快递特别多,这些快递都以洗衣液等日常用品为伪装,实则为制毒的原料、制毒工具。

2019年2月26日,经过近一年的蹲守,以及对物流寄递渠道的调查,民警获取了戴富军通过物流向天津发货的重要信息。3月1日,专案组赶赴天津,于3月4日将正在交货的戴富军、戴维军当场抓获,缴获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晶体1795克、液体2293克。随后,警方将参与贩毒的杨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查,戴富军在家中以生产洗衣液为掩护,秘密制造毒品,警方在其制毒窝点内缴获毒品甲基苯丙胺液体7500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