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10月12日电 (农媛)广西南宁市公安局11日通报,国庆中秋假期期间,南宁警方该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断卡”专项行动,斩断银行卡、手机卡开办贩卖产业链,共抓获48人,其中刑事拘留39人,案件涉及广东、江苏、福建、江西、安徽等多地的电信诈骗案。

在南宁邕宁区蒲庙镇,警方经大量调查,成功抓获嫌疑人颜某(男,19岁,南宁市邕宁区人)和张某力(男,27岁,南宁市邕宁区人)。经讯问,两人分别以250元价格,向他人出售自己实名办理的银行卡4张,共获利1000多元。目前,两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拘留。

经公安机关调查,张某力出售的银行卡涉及深圳市一起100余万元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颜某出售的银行卡涉及福建泉州、江苏苏州等地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金额8万余元。

在南宁兴宁区三塘镇,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莫某汇。经查,莫某汇用自己的实名身份办理8张手机卡后,以一张5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获利400元。其出售的手机卡涉及江西萍乡的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金额6.87万元。

目前,莫某汇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拘留。

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南宁警方深入社区、村委排查开展清查行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犯罪线索,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共有16名涉银行卡、手机卡“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其中,犯罪嫌疑人罗某标(男,29岁,宾阳县人)投案自首后供述,出售的银行卡涉及河南安阳、天津、上海、湖南等多地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总涉案金额90余万元。

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梁某也供述,在朋友怂恿下,通过将自己名下的3张银行卡、1个手机号绑定注册了几个APP后,通过APP接收钱款约200余万元,再根据指示转至其他账户,从中非法获利8000元。

目前,罗某标、梁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宾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南宁警方提醒,实名办理电话卡、银行卡、对公账户以出售、出租、转借等方式提供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或者其他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持续加大力度打击贩卖“两卡”、对公账户违法犯罪,发现一起,坚决彻查打击一起,绝不手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