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经审查,依法对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附近行凶的被告人刘某某,决定以故意杀人罪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8月12日下午,天津市和平区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67岁男子当街持刀行凶,造成两女子一死一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