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全省需建成32个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项目

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倒排建设工期,确保2020年底前全省需建成的32个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项目如期完工。

倒排建设工期,完善建设台账,压实各方责任,加大督办力度,及时掌握并采取措施有力解决存在问题,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推动全省新增危险废物焚烧、填埋能力相较2018年分别增加36万吨/年和16万吨/年,新增利用处置能力155.54万吨/年。

有力推进2021-2023年规划项目建设。各地级以上市要大力推进2021-2023年完成的18个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项目建设任务,着力解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立项、用地、资金等问题,确保2023年底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较2019年新增370万吨,充分满足我省危险废物处理需求。

此外,要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扩能提质。鼓励人口50万以上的县(市)因地制宜建设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确保2020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