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15日对周靖凯等19人涉恶案件公开进行一审宣判,依法认定被告人周靖凯、王令、马小龙、陈俊颖、段彪、郭海涛、杨洋7人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犯罪涉及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5宗罪名,对团伙纠集者周靖凯实行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38万元,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四年至六个月不等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以来,被告人周靖凯利用朋友关系及社会影响力纠集一些有前科劣迹或无业闲散人员,在湘潭市范围内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被告人周靖凯为纠集者,被告人王令、马小龙、陈俊颖、段彪、郭海涛、杨洋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自2015年起至2018年期间,该团伙经常纠集在一起,为赌博提供场所,暴力催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对他人实施随意殴打、强拿硬要,恶意透支信用卡,并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在湘潭市范围内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了解,在其中一起犯罪事实中,为使赌债合法化,被告人周靖凯逼迫莫某签订《投资协议合同》和500万元借条一张。其他被告人为垒高莫某的债务,按月息5%至10%的高息非法借贷给莫某用于继续进行网络赌球,累计借款百余万元。在讨要非法债务过程中,数名被告人多次采取反复哄闹、滋扰、纠缠、非法侵入莫家住宅、拦车闹事、制造影响、安装GPS定位跟踪莫某家人、夜晚敲门、喊叫、哭、口头威胁等“软暴力”手段滋事。

合议庭经评议,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19名被告人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