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努尔苏丹6月1日电 据哈媒报道,哈萨克斯坦国家反腐败署日前向媒体表示,自2015年初至2020年5月,哈萨克斯坦国家反腐败部门在办案中共认定了总值1453亿坚戈(约合3.54亿美元)的贪污款项,其中975亿坚戈(约合2.37亿美元)已收归国家所有。

哈国家反腐败署重大案件调查员比加达洛夫表示,五年来,随着国家反腐败部门工作力度的加大,追缴的赃款数量逐年增加。2015年认定赃款总额为95亿坚戈,2019年增加到了245亿坚戈(约合0.60亿美元);2015年实际追缴赃款49亿坚戈,2019年增加到226亿坚戈(约合0.55亿美元)。2020年前5个月缴获贪污赃款达282亿坚戈(约合0.69亿美元)。

当地媒体报道指出,哈萨克斯坦政府反腐败部门长期以来一直在推动针对国家公职人员的非法收入追责制,希望立法机构尽快完成相关的民事立法。

按照哈反腐败署提出的法律草案,如果官员的支出明显超出收入,官员必须在指定期限内解释和证明有争议财产的来源。如果官员无法证明,税务部门将对其提出起诉。同时政府部门将辞退该官员。

此外,按照哈萨克斯坦今年4月底通过的法律,哈国家公职人员严禁收取任何礼物。而根据此前规定,官员收受礼品的价值不得超过27780坚戈。同时,哈萨克斯坦法律也对反腐败工作人员的执法做出了明确规定,禁止具有挑衅性的执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