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会议28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授权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法律。同日下午,香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获悉后表示支持,指有关立法有必要性和迫切性。

梁君彦表示,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且鉴于香港现时的具体情况,全国人大有关决定可以理解,且有必要性和迫切性,他对此表示支持。梁君彦指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8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咨询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及特区政府,然后将法例列入附件三,再由特区政府公布实施。

梁君彦表示,高兴看到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均已说明,制定法案对实施“一国两制”方针不变,也不会影响港人和国际投资者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包括游行、集会、言论、出版和新闻自由,日常生活不受影响,相信决定有利香港经济发展,也能保障市民生命财产,让港人安居乐业。他希望特区政府行政机关多做解说工作,回应香港市民及国际社会关注。另外,对于有外国政府表示,涉港国安立法实施后会对香港实施制裁,梁君彦回应称“完全不担心”,他认为当前最重要的是做好一些“为香港好、为国家好”的事情,而外国势力的干预并不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