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25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周强在回顾2019年主要工作时指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惩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犯罪,对侵害方志敏等英烈权益行为,严肃追究责任,旗帜鲜明捍卫英烈荣光。
维护社会公平。依法审理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案件,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妥善审理女工怀孕被解雇、毕业生求职遭地域歧视等案件,依法保障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促进和谐家庭建设。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加大反家暴力度。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004份。严惩虐待、遗弃、伤害老年人犯罪,家事法庭巧断家务事,妥善化解赡养、抚养纠纷,让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美德代代相传。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完善少年司法制度。依法严惩侵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对性侵儿童的赵志勇等罪行极其严重的一批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死刑。依法惩治“校闹”犯罪,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用法治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出台措施为做好涉军停偿下篇文章提供司法服务,加强涉军维权,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保护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基本实现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全覆盖。建成内地与澳门司法协助网络平台。平等保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
引导社会成员增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对发生在公共空间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兼顾国法天理人情,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审理“撞伤儿童离开遇阻猝死案”,鼓励见义勇为。审理“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让守法者不用为他人过错买单。审理“小偷逃逸跳河溺亡案”,宣示法不强求正义者的过重注意义务。通过一系列案件审理,破解长期困扰群众的“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为不为”“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风险,坚决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争做法治中国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