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25日在北京表示,提交审议的民法典草案,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个标志性重大成果。“相信经过全体代表的认真审议,一定能制定出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保障民事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民法典。”

当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栗战书向大会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在“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方面,栗战书从五方面进行回顾。

——配合和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一揽子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等8部法律,修改证券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审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出口管制法草案,作出关于在自贸区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等3个授权决定,回应时代和改革的法治需求。

——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资源税法,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起草并审议长江保护法草案,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用法律武器、法治力量保护长江母亲河。

——加快民生领域立法。制定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疫苗管理法,修改药品管理法。按照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的要求,制定实施专项立法修法计划,对30件立法修法项目作出统筹安排。起草并审议生物安全法草案,努力制定一部防范生物风险、促进生物技术发展、支撑国家生物安全体系的法律。

——加强监察、司法、社会治理、国家安全等领域立法。作出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审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制定社区矫正法,决定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修改法官法、检察官法,授权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密码法,审议档案法修订草案,完善相关领域治理的法律制度。

——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民法典草案,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个标志性重大成果。本届常委会在上届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民法典编纂工作,先后7次公开征求意见。经过反复修改、精雕细琢,形成了目前总共7编1260条的民法典草案。相信经过全体代表的认真审议,一定能制定出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保障民事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民法典。

栗战书表示,过去一年多的立法工作给予了我们重要启示,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立法工作必须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增强法律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