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猫狗等宠物被禁止食用。深圳成为内地首个立法禁食猫狗的城市。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

笔者认为,深圳在发布“全面禁野”条例时,将猫狗也纳入禁食范围,实现了立法方面的突破,起到了破冰效果,对其他城市具有很强的借鉴价值。

有关猫狗该不该被禁食的问题,其实已经争议了很多年,双方观点严重对立,很难调和,一直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不过,从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看,我国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民众的营养得到保障,肉食可以通过家畜得到基本满足,不再需要额外杀戮。如今,大众更多是将猫狗当作宠物对待,给予精心照料,用于心理陪伴,很多人甚至将猫狗当作家庭成员,付出了很大的心血,从感情上无法接受吃宠物,也容易与吃猫狗者发生冲突。

此外,猫狗本身是多种病毒的携带者,一些猫狗疾病也会传染给人类,很难确保绝对的安全。有食用野味造成的悲剧作为前车之鉴,还是避免扩大肉食范围,减少潜在的传染病威胁为好。何况,我国没有对食用猫狗发布过检疫标准,也没有实施严格的检疫措施,导致食用猫狗在流通时,往往处于失控状态,这也埋下了巨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可见,“禁食猫狗”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宠物,减少不必要的杀戮;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护人类,避免滥食动物造成传染病的传播。

值得注意的是,在各地将禁食范围扩大到猫狗、林蛙、鳖龟、燕窝等时,却因观点的巨大差异性,引起了强烈的争议。笔者认为,这也是正常的现象,说明禁食目录的制定,需要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并将禁食品类的初衷告知民众,以获得民众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