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了解到,广西将依法加强对野生动物运输的管理,依法对道路货运、客运车辆等进行抽查,严防通过客运车辆行李舱等偷运野生动物。广西交通管理部门也将与其他部门合作,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
据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出台,交通运输部也印发了相关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格执行,进一步依法加强野生动物运输管理。如何保障《决定》落实,是广西交通管理部门现阶段的重要任务之一。
根据《决定》要求,广西的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运输法律等禁止运输的野生动物,未取得动物保护部门的相关证件的,承运人一律不得承运。广西交通运输部门要求,道路货运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零担货物受理抽检抽查制度,做好托运人身份查验和登记,依法对受理货物票数相应要求的3%、5%、8%比例进行抽检抽查,并做好相关信息记录;道路客运经营者要依法实施托运物品实名登记、开封验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防通过客运班车行李舱运输野生动物。
水路运输经营者也要依法落实货运实名制规定,与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对托运人身份信息进行查验,对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保存至运输合同履行完毕后6个月;接到相关举报后,要对相关货物进行检查。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在检查中发现违禁运输野生动物的,要依法及时报告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等处理。
根据《决定》的要求,在加强涉及野生动物运输的执法监管方面,广西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健全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执法管理体制,加强联合执法和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野生动物行为。
据介绍,现在仍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时期,广西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同时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及时向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等部门进行移交,并配合其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