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人社局回应医生猝死未认定工伤:已进入行政复议程序

就湖北省仙桃市三伏潭镇卫生院医生刘文雄在家中猝死,未被认定工伤一事。今日(2月28日),仙桃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关于刘文雄医生的工伤认定问题已进入行政复议程序。

仙桃市相关领导上门慰问,称会重新调查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月13日5时50分许,刘文雄在家中突发疾病并晕厥,后现场抢救无效,死因为“急性心肌梗死”。刘文雄儿子刘航提供的一份《医生每日就诊量》统计表显示,刘文雄在1月12日至2月12日共接诊患者3181人。2月19日,家属持相关材料前往仙桃市人社局,希望认定刘文雄为工伤。

2月20日,仙桃市人社局开具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为刘文雄并非感染新冠肺炎,也未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与地点死亡,所以不予认定工伤。

刘航介绍,之后家属方面决定申请行政复议。2月26日,仙桃市人社局、三伏潭镇政府以及三伏潭镇卫生院的相关领导来到家里慰问,“表示之前的工作没有做好。”并承诺会重新展开调查,对相关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问责。

今日(2月28日),仙桃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关于刘文雄医生的工伤认定问题,已进入行政复议程序。

律师:此案不能机械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辰表示,医生刘文雄去世前一天22时还在接受患者电话进行问诊,医院出具的病情说明材料也显示医生在家中接听患者的问诊电话。这种情况证明,刘文雄的工作时间已经不仅限于八个小时,工作地点已经不仅限于医院。

“从每日就诊量可看出,刘文雄医生在去世之前工作量远远超出正常的负荷,过度劳累诱发了突发疾病的发生,这是导致刘文雄医生最终去世的重要原因。”范辰表示,此种情况不能机械地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的概念,而应将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作合乎情理的扩大解释。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范辰律师认为,在目前疫情还没有完全结束的情况下,不予认定刘文雄医生死亡属于工伤,也是对其他医务人员的一个打击。与日前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规定的精神不相符。(记者 王瑞文 实习生 郭懿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