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佳佳

近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多地调整了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响应等级。其中,江苏、广东、山西由省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甘肃、辽宁、贵州、云南、广西由一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首席顾问、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善联告诉记者,下调应急响应级别与全国疫情形势好转有关,但决不能本末倒置,为了恢复生产而下调应急响应级别。同时,在下调响应级别的同时,应做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部署。

据介绍,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级一级应急响应阶段下,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需在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应急指挥等需及时向国务院和卫生部报告工作情况。每天收集、评估、报告、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下调应急响应等级则意味着该地疫情已经得到控制,形势好转。省级政府可实行对本行政区的更多事项的决定权。该地区开始逐步进行复工复产。

胡善联介绍,事实上,近日召开的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要求,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符合条件的省份要适时下调响应级别并实行动态调整。一级响应由国务院决定,二级、三级响应则可以由省级政府决定。不过,应急响应级别的调整,并不意味着疫情防控的松懈,各地在下调响应等级的同时,还应就分区分级防控进行精准化部署。

记者梳理发现,贵州根据国家分区分级标准,综合考虑疫情态势,以及对社会生活的影响,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全省以县为单元划分为低风险、中风险2个风险等级区域。对于63个低风险地区,贵州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中风险地区的企业复工复产建议釆取“小班制”模式轮岗轮班,釆取分区作业、分散就餐的方式,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甘肃将全省87个县市区(含甘肃矿区),按照14天内有无新增确诊病例数、14天内有无聚集性疫情、累计确诊病例数综合风险评估,划分为低风险区、中风险区、高风险区3类。2月22日,辽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三级,当天沈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7号令”,明确了哪些场所可以正常开放、哪些商家允许复市经营,同时也指出哪些场所继续暂停对外开放、哪些活动继续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