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2月18日电 (记者 周闻韬)18日上午,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审判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当庭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廖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1日至2月2日,被告人廖某在某社交平台上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广告信息,以收取货款、定金的方式,骗取重庆市涪陵籍被害人陈某、广东省汕头籍被害人杜某等各地7名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0000元,其将赃款用于购买手机等生活物品及存入支付宝账户。公安机关接被害人报案后,于2月4日将廖某抓获归案,追缴赃款16436元。廖某对其实施的诈骗行为供认不讳,在审理中表示认罪悔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假借销售口罩,多次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廖某归案后能供认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犯案,应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