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结束后,张英(受害人化名)的父母正在收拾行李。

庭审结束后,张英(受害人化名)的父母正在收拾行李。

天津男子张轶凡被普吉府检察院,依据泰国刑法第289(4、5)条,以蓄意谋杀、残忍伤害他人致死罪提起公诉。此案的审理历时5个多月,先后开庭3轮共计9次庭审,张轶凡在最后一次庭审上全盘翻供,主张“激情杀人”。泰国当地时间12月24日上午10时许,此案在普吉府法院宣判,当庭宣判张轶凡获无期徒刑。

听取判决结果后,受害者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一直希望法院判其死刑。“判无期徒刑,这个结果不满意,但是在泰国算是最高的。”受害人父亲张仁俭表示,“现在看,上诉的话,也可能没有死刑。”是否上诉,其表示回家后再作考虑。

 庭审结束后,受害人父亲张仁俭回复家人朋友的问候。

庭审结束后,受害人父亲张仁俭回复家人朋友的问候。

 张英(受害人化名)父母及代理律师方文川(前排左一)和律所顾问章红媛(后排左一)。

张英(受害人化名)父母及代理律师方文川(前排左一)和律所顾问章红媛(后排左一)。

 张英(受害人化名)父亲(中)及其代理律师(右)。

  张英(受害人化名)父亲(中)及其代理律师(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