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学生张志超奸杀案”再审6次延期今开庭,13年前判无期

山东张志超涉强奸杀案再审在6次延期后,12月5日将开庭。北青报记者从张志超案代理律师王殿学处获悉,张志超案将于12月5日下午2时许在山东淄博中院开庭。据了解,张志超案于2017年11月16日被最高法决定再审后,分别在2018年5月、2018年8月、2018年11月、2019年2月、2019年5月、2019年11月连续6次收到延期通知。

2005年1月10日,山东省临沂市第二中学一名女生突然失踪,一个月后其遗体在男厕所被发现。经临沭县公安局调查认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涉嫌强奸并致人死亡,将其逮捕。12月5日上午,张志超母亲马玉萍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直到今天都还记得张志超被带走时的情景。“(有人)打电话让我们开门,然后就把张志超带走了。”马玉萍说。

2006年3月,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张志超强奸罪成立,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儿子入狱后,我每个月都去探视他,2011年的一次探视中,他突然跟我说他是冤枉的。”张志超告诉马玉萍。随后马玉萍开始委托代理律师开始为儿子申诉。据张志超代理律师王殿学此前介绍,该案还存在关键证据缺失、作案时间地点存疑、有利证据被隐匿、口供矛盾等诸多疑点。

北青报记者在王殿学律师提供的材料中看到,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16年4月25日、2016年12月13日、2017年5月2日通过远程接访系统对张志超案进行了三次视频接访以了解案情,并正式立案审查。2017年11月16日,最高法经审查作出再审决定,认定被告人张志超强奸致人死亡、另一被告人王某超对其包庇的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再审。2018年2月8日,山东省高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刑申128号再审决定书,该院已组成合议庭对张志超案进行再审。

然而再审开庭却让马玉萍一家望眼欲穿。“我每个月去探视张志超,他都在问什么时候能开庭,这是我们每个月探视时的主要话题。”马玉萍表示,从开始申诉张志超就一直盼着,而一次次的延期则让他陷入了焦虑。“有段时间他都焦虑得斑秃了,天天睡不着觉,这次终于能开庭了,昨天(12月4日)上午我去监狱告诉他,他很开心。”

据了解,张志超在监狱服刑期间多次获得减刑,目前剩余刑期约为5年。“盼了这么多年,我最希望的就是下午就能当庭宣判我儿子无罪释放,跟我一起回家,我这次来淄博还给他买了新衣服新鞋,希望庭审后他就能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