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推动这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抓民生就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最需要关心的人群。必须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抓民生就要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快速增长,我们已经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这样的大环境中,人民群众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这些都是当前建设发展的重点。我们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出新的思路、新的战略、新的举措,通过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来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抓民生就要建立体系、机制和相关保障制度,满足人民群众不同类别的需要。就业是民生之本,在就业领域要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在教育领域,要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聚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社会保障领域,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在健康领域,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保障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
抓民生就要抓好第一民生工程,完成最后一公里冲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能力水平,进一步狠抓脱贫攻坚目标落实,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脱贫成果,让贫困人口更好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一道奔向繁荣富裕的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