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媒报道,当地时间10月25日上午,首尔高等法院正式对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案件开始重审。此前,韩国大法院在对前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案的三审中,驳回2018年2月二审判处李在镕缓刑的判决结果,并将原案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25日,李在镕在首尔高等法院出席有关“亲信干政”案发回重审后的第一次庭审。他表示,给大家带来不便,很抱歉。

据悉,重审的第一次庭审于当地时间25日上午10点10分正式开始。

这是李在镕自2018年2月宣布上诉后,时隔627天再次出庭,并且是他第一次以不拘留状态出庭受审。

李在镕2017年因涉嫌向朴槿惠行贿被判5年监禁,当时法院认定李在镕5项罪名成立,分别为行贿、挪用公款、向海外转移资产、隐匿犯罪收入和作伪证。随后,李在镕方面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而检方则认为判刑太轻,也提起上诉。

2018年2月,韩国首尔高等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推翻一审判决结果,判处李在镕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4年。李在镕当庭获释。

2019年8月29日,法院对李在镕行贿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推翻了二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由于李在镕涉嫌的贿赂额又增加了50亿韩元,加上此前判定的贿赂额,李在镕行贿额共计增至86亿韩元。根据韩国特经法规定,贪污金额超过50亿韩元,将被判处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有观点认为,李在镕可能将被再次收押。

另外,韩媒指出,预计李在镕方面,将在审判中致力于降低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