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来,我先后在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多个地区担任志愿者,共办结法援案件600余件,开展法治宣传、法治讲座60余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0多人(次)。”回想成为“1+1”法律援助志愿者的酸甜苦辣,安徽开仁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贤说。

经常会被缺氧、严寒、疾病等困扰,也经常因想念家人而感到孤独,陈贤不止一次问过自己“图什么”。她说,每当那些陷入无助的当事人因为她的努力获得法律帮助,脸上露出灿烂笑容的那一刻,她觉得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

以陈贤为杰出代表,我国40万律师已经成为公益法律服务的中坚力量。近年来,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引导、支持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律师队伍公益法律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服务领域逐步扩大,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司法部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周院生、中华全国律协副秘书长李海伟、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安徽开仁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贤就《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背景、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进展和成就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从4方面保障公益法律服务质量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意见》起草背景,《意见》在保证公益法律服务质量方面有哪些措施?

周院生:我国律师队伍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高度重视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发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引导律师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

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下,进一步支持、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有利于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有利于培养律师社会责任感,提高律师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扩大律师服务领域和社会影响力。

近年来,律师队伍公益法律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服务领域逐步扩大,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同时,律师公益法律服务中还存在实效性不强、规范化程度不高、激励保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工作保障,推动公益法律服务规范化、长效化、制度化。为此,司法部在深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

关于保证公益法律服务的质量,重点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推动公益法律服务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将律师服务资源与群众服务需求匹配精准对接,积极探索“互联网”公益法律服务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远程服务、在线服务、预约服务。根据不同受众和不同主题,用群众更加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灵活有效的方式开展服务。二是提高公益法律服务规范化程度。三是提升律师公益法律服务能力。四是做优做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

做优做强公益法律服务队伍品牌

记者:请总结近年来司法部在推动律师服务为民、促进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发展上有哪些新的动作,取得了哪些成就?

周院生:近年来,在司法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律师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践行服务为民的根本宗旨,推动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取得了新的发展。

首先,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法律服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赢得广泛赞誉。积极投身公益、热身支持公益,已经成为律师行业的一种风尚和价值追求。

第二,律师公益法律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作为公益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帮助他们依法维护权益。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组织律师为全国60多万村(居)担任法律顾问。持续开展法治援建帮扶活动,组织律师到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提供志愿服务,成功解决了全国174个县无律师问题。

第三,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新举措不断推出。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开展律师调解工作试点,组织律师协助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开展信访接待、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重大案事件处置、城市管理执法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律师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四,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理念方法不断创新。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整合律师服务资源,延伸服务触角,为群众提供更加专业、便捷、普惠的法律服务。

经过多年的努力,司法部、全国律协组织开展的“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同心律师服务团”“援藏律师服务团”“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法援惠民生·关爱老年人”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已经形成常态,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我们将进一步做优做强这些公益法律服务品牌,不断提高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行业良好典范

记者:您认为律师协会在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中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李海伟:《意见》对律师协会参与这项工作提出了许多具体和明确的要求,每一项重大公益法律服务项目都离不开律师协会的参与和推动,这也是律师协会的重要职责所在、使命所在。律师协会在公益法律服务中不仅要当好组织者、推动者,还应当成为行业风气的倡导者、引领者。《意见》中明确提出,律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常务理事等应当在公益法律服务中发挥表率作用。

记者:公益法律服务对律师专业性要求越来越高,《意见》对提高专业化程度、保证质量的一些要求,您怎么看?

佟丽华:这次的《意见》当中明确提出发展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专业律师队伍,这是非常必要的。专业化的最好路径是走职业化的道路,明确提出发展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发展公益律师队伍,这是在公益法律服务领域培养专家的具有针对性的途径。

我国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是由律师的职业定位决定的,也是律师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意见》中提出倡导每名律师每年提供50小时公益法律服务或者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的要求,我认为总体是恰当的。这个要求是倡导性的,并且现在很多律师从事大量公益服务,有的服务时长已经超过这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