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女星雪莉的生命,定格在如花的25岁。对于雪莉之死,有人麻木有人骂,但更多的人在反思、在行动,它激起的巨大舆论漩涡,有望在韩国催生一部反网络暴力的“雪莉法”。

童星出道的雪莉本名崔真理,11岁时参加选秀成为练习生,15岁时成为女团组合f(x)成员,曾主演多部电视剧和电影。雪莉因为行事风格大胆而常常被网络攻击,她的Instagram上几乎每条推文下都有人在谩骂。据媒体报道,雪莉经纪人称她患有严重的抑郁症。最新的警方调查已排除他杀。

当抑郁症患者遇上网络暴力,雪莉之死揭露了世界无情的一面。

雪莉的死让人不由想到阮玲玉。上世纪30年代,中国一代影后阮玲玉,留下一纸“人言可畏”的遗言自杀,在25岁韶华香消玉殒。不同的国度,不同的时代,相同的归宿,我们痛心于红颜薄命,更痛心于环境之恶。那可畏的“人言”,经过时代变迁,演变成如今的网络流言和暴力,更具有杀伤力。

学者凯斯·桑斯坦在其著作《极端的人群》中,对于网络的存在为何会让人走极端曾有阐述:当人们身处持相同意见的群体当中之时,信息的交流佐证了彼此的观点,更容易滋生极端的想法。互联网因为巨大的“回音壁效应”而成为极端思想的温床。在极端思想的驱动之下,个体更容易越过道德的控制,对另一个发表“异议”的“异类”施以言语暴力。

在这个群体眼中,雪莉就是上述的“异类”。

对于雪莉的网络言语暴力,看似是不同个人的行为,实际是社会性行为。它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是由整个社会协助那些匿名的施暴者完成的。网络技术提供了匿名逃避指责的空间,男权社会下的女性禁忌为对雪莉恶语相向的行为提供了“合理化动机”。

面对谩骂声,雪莉也曾面对镜头乞求:“感觉有很多人唯独对我戴着有色眼镜,观众朋友们,也请疼爱我一些吧。” 而“群体”无视雪莉的悲伤和愤怒,直至雪莉自我终结了生命。

雪莉死后,韩国青瓦台请愿公告栏发布了一份请愿书,请愿人请求政府制定“雪莉法”——实行网络实名制,对恶意评论、造谣传谣、言语攻击进行限制,打击网络暴力,避免类似雪莉的悲剧再次发生。

截至10月16日,该请愿已经得到包括韩国国会议员内的200名社会知名人士,以及近万民众的支持。韩国演艺管理协会更是明确表示,为了避免今后大众文化艺人受到更大的伤害,对网络攻击,不会仅仅停留在道歉和反省上,而是会委托调查机关,采取强硬措施,向政府提出质疑和请愿,让语言暴力、恶意留言者受到严惩。

对于“雪莉法”最终能否出台,现在不得而知。但相信只有堵住法律漏洞,依法约束网络言行,才有转向理性表达的法律基础,才有制约“喷子模式”和网络暴力的可能。人人都有麦克风,但每个人都须为言论负责,应当成为底线和共识。

法治进步要以生命为代价未免过于沉重。无论过程怎样,还是期望着反网络暴力的“雪莉法”能够出台,毕竟,逝去的生命需要尊重与告慰,无数可能会遭受网络暴力的“雪莉”需要善待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