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5项地方标准构建医疗保障标准体系

山东省政府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省医疗保障及经办服务地方标准有关情况。 赵晓 摄

中新网济南10月17日电 (赵晓)山东发布《医疗保障第1部分:标准体系》《医疗保障第2部分:术语》《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通则》等5项地方标准。

山东省政府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省医疗保障及经办服务地方标准有关情况。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局长张宁波表示,医疗保障业务涉及山东9503万参保人、69840家定点医药机构、9661项医疗服务项目、5万余种联网结算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随着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转诊转院、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亟需标准化、信息化的支撑。

山东发布《医疗保障第1部分:标准体系》《医疗保障第2部分:术语》《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通则》等5项地方标准。 赵晓 摄

“此次发布的5项地方标准,是山东医疗保障标准体系的首批标准。”张宁波介绍说,前2项地方标准是整个医疗保障工作的基础标准,后3项是针对医保经办服务制定的专门标准。加强医疗保障标准体系建设,对于实现统一参保范围、统一征缴标准、统一待遇支付、统一经办服务,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张宁波称,山东正加快推进价格、招采、支付等重点领域改革,着力提升医保基金统筹层次,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待遇政策。该省对医疗保障改革相关标准进行整体规划,将提升改革系统性和协调性。此次率先制定发布5项地方标准,也为医疗保障相关国家标准的制定提供有益探索。

除当天发布的5项地方标准外,山东还有83项主要针对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标准,需要进一步制定。张宁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下一步,山东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逐步开展标准制定工作,不断完善山东医疗保障标准体系,计划在2021年上半年前制定完成83项标准并发布实施。

《医疗保障第1部分:标准体系》《医疗保障第2部分:术语》《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通则》《职工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等5项山东省地方标准将于10月30日起实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