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媒体上的一些照片引发网友关注和感慨:重庆綦江领到公租房租赁证的农民笑逐颜开,江西万年住进易地搬迁安置点的孩子们在尽情玩耍,浙江杭州现代化的职工公寓一应俱全……这一切的背后,是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在房地产市场和保障房领域的充分释放。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城乡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只有6.7和8.1平方米,今天则跃升到了39和47.3平方米。从鸽子笼、土坯房,到筒子楼、砖瓦房,再到电梯楼房、智慧小区,70年来的住房建设实现了从“无房住”到“有房住”“住好房”的历史性跨越。各类商品房鳞次栉比,满足了不同类型需求群体的市场化选择,同时,日益完善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先后圆了2亿多困难群众的安居梦。市场的归市场,坚持“房住不炒”,完善宏观调控;政府的归政府,因城施策、分类建设、严格审核,把民生底线不断夯实。历史地看,伴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正确处理市场和政府的关系,也构成了住房领域建设与调控的主线。

当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一个艰辛的过程,房地产市场的培育与成长、调控与改革,同样走过弯路、有过教训。但是从世界范围来看,没有哪个经济体能在起飞进程中,像我们一样成功地处理好城镇化带来的巨大住房需求。公租房、廉租房的兜底效应,与棚改的户户上楼、共有产权的机制创新,70年增加了3.7倍的人均住房面积。必须要看到这是在近14亿人口、城镇化率近60%的大国实现的,同时没有出现某些后发国家和地区的“贫民窟”等乱象。中国成功地闯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

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描述了一幅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悲惨的居住条件,深刻分析了住房紧张的根源,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双重剥削。时至今日,西方国家尽管实施诸多改良,可仍难以走出“住房资本化”的宿命,围绕住房的社会矛盾此起彼伏,甚至诱发了“次贷危机”和国际金融海啸。但在今日的中国,我们坚持引导商品房回归“商品”属性、居住功能,逐步撇去泡沫、去除“投资投机”属性、炒作功能,尤其是自党的十九大以来,个别热点地区房价过快上涨的趋势得到了坚决遏制。应当讲,既避免了房价的大起大落,又能满足城市发展的新要求,离不开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离不开科学有效的宏观调控,这正是社会主义优越性在住房建设领域的突出表现。

展望未来,我国城市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城市经济还将进一步发展,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也会进一步提升。从“住的宽敞”到“住的绿色”“住的智慧”,住房市场的高质量发展任重而道远。而一些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城市群格局的调整,还会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与住房保障的改革提出新命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定位,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持续发力住房供给侧,我们就一定能实现安居乐业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