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基层医疗卫生作为重点领域优先发展,进一步织密筑牢城乡居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健康保障网。一是以服务可及为重点,实现基层“看得上病”。2012—2018年,中央财政投入900多亿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实现了村村有卫生室,乡乡有卫生院,县医院服务能力明显提高,80%以上的居民15分钟内能够到达最近医疗点。目前,全国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分别达到81.5%和85.4%。二是以服务能力提升为重点,推动基层“看得好病”。2018年,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总数达到396.5万人,执业(助理)医师到达130.5万人,较2012年分别增加7.1%和3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达到44.29亿人次。2016—2018年,中央财政投入资金5.5亿元,招收“3+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17450人,并有82877人获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进一步壮大了农村地区、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力量。三是以医保提质增效为重点,保障群众“看得起病”。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健全,推进了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超过98%,目前覆盖城乡居民人数超过13.5亿。2019年全国各级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520元和250元,总体筹资水平是2009年制度建立初期的5.9倍。全民医保制度的建立健全,为基层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了经济保障。四是以健康为中心,促进群众“少生病,晚得病”。坚持预防为主,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2009年的15元提高到2018年的55元,服务内容从9类扩大到14类。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丰富签约内涵,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相融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