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

9月2日早上6点,在通州区运潮减河师姑庄段水域,王明(化名)正在起地笼,被守在此地多时的通州区渔政与区公安环食药旅支队执法人员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明涉嫌使用地笼非法捕捞,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禁用渔具捕捞,将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进入秋季以来,通州区违法捕鱼屡禁不止,近一周内通州查获4起涉渔案件,其中有皮筏艇、粘网等,社区报记者从通州渔政了解到,其中公安机关已将两起涉嫌使用禁用渔具地笼捕鱼案件的嫌疑人拘留,对捕鱼案件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2019年,北京市农业农村局颁布《关于调整禁渔区、禁渔期的通告》,通州区辖区内19条河流实施全面禁渔制度以来,区渔政在加大“双禁”普法宣传的基础上,实施严密管控、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电、毒、炸” 鱼、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捕捞、使用禁用渔具等违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执法姿态,全面保护渔业生态资源。

据统计,今年以来,通州区渔政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86人次、出动执法船艇15艘次,与区公安、水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2次,执法巡查河道1700余公里,清理违规网具上千米,查处涉渔违规、违法案件36起,截至发稿前,行政处罚13人、配合公安机关立案刑事拘留违法人员15人,涉渔刑事立案数位列全市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