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今天(8月12日)发布的“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五”——《扶贫开发持续强力推进 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重大成就》显示,按现行农村贫困标准,2013-2018年我国农村减贫人数分别为1650万人、1232万人、1442万人、1240万人、1289万人、1386万人,每年减贫人数均保持在1000万以上。六年来,农村已累计减贫8239万人,年均减贫1373万人,六年累计减贫幅度达到83.2%,农村贫困发生率也从2012年末的10.2%下降到2018年末的1.7%,其中,10个省份的农村贫困发生率已降至1.0%以下,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有望得到历史性解决,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东部地区已基本率先脱贫

从东中西地区看,目前东部地区已基本率先脱贫,中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明显减少。2018年末,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47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1220万人,六年累计下降89.2%;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3.9%下降到2018年末的0.4%,累计下降3.5个百分点,已基本率先实现脱贫。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3446万人减少到2018年末的597万人,累计减少2849万人,下降幅度为82.7%;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10.5%下降到2018年末的1.8%,累计下降8.7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5086万人减少到2018年末的916万人,累计减少4170万人,下降幅度为82.0%;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17.6%下降到2018年末的3.2%,累计下降14.4个百分点。

贫困地区农户每百户拥有106.6台彩电

分贫困区域看,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八省区减贫成效明显。2018年末,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1115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了4924万人,六年累计减少81.5%,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总规模的59.8%。目前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935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4132万人,六年累计减少81.5%;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4.4%下降至2018年末的4.5%,累计下降19.9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3个百分点。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贫困人口915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4190万人,六年累计减少82.1%;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4.4%下降到2018年末的4.3%,累计下降20.1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4个百分点。民族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602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2519万人,六年累计减少80.7%;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1.1%下降至2018年末的4.0%,累计下降17.1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8个百分点。

报告披露的数据显示,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每百户拥有电冰箱、洗衣机、彩色电视机等传统耐用消费品分别为87.1台、86.9台和106.6台,分别比2012年增加39.6台、34.6台和8.3台,拥有量持续增加,和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差距逐渐缩小;每百户拥有汽车、计算机等现代耐用消费品分别为19.9辆、17.1台,分别是2012年的7.4倍和3.2倍,实现快速增长。

截至2018年末,贫困地区通电的自然村接近全覆盖;通电话、通有线电视信号、通宽带的自然村比重分别达到99.2%、88.1%、81.9%。2018年,贫困地区村内主干道路面经过硬化处理的自然村比重为82.6%;通客运班车的自然村比重为54.7%。

我国减贫速度快于全球,贫困发生率低于全球

报告指出,中国减贫加速了世界减贫进程,为世界减贫做出卓绝贡献。世界银行发布数据显示,按照每人每天1.9美元的国际贫困标准,从1981年末到2015年末,我国贫困发生率累计下降了87.6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6个百分点,同期全球贫困发生率累计下降32.2个百分点,年均下降0.9个百分点,我国减贫速度明显快于全球,贫困发生率也大大低于全球。(张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