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深夜饮酒聚会,其间因琐事起了争执,双双驾车前往派出所讨说法,没想到此举会使醉驾违法行为露馅。7月25日,随着第一批鉴定工作完成,山西省太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对其中一名男子启动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调查程序。

7月19日23时许,庞某龙和李某相约前往108国道太谷段某桃花面馆用餐,喝了不少白酒。次日凌晨,两人也不知因为什么琐事而起了争执,李某就拿起自己的手机摔了一下但没有摔坏。看到这一幕,庞某认为李某这是在向他示威,遂拿起自己的手机递给李某:“你把我的手机也摔了吧”。没想到,李某还真就接过来庞某的手机给摔了,而且还摔坏了。

这一来,庞某不干了:你没有摔坏你自己的手机,却把我的手机摔坏了,这叫什么事?当然,李某也不干:是你让我摔得好不好?因为争执不下,李某拿起自己的手机就拨打了110报警电话。随后,庞某驾驶摩托车、李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双双前往太谷县公安局明星派出所,要求民警给他们评理。

庞某和李某身上浓烈的酒味、说话时的含糊不清,引起了派出所民警关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怀疑。20日凌晨4时许,接到通知的太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鼓楼中队民警赶到明星派出所,在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的基础上,将其二人带往太谷县人民医院提取了血样。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庞某的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54.3mg/100ml,李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34.5mg/100ml,均属于醉酒。

目前,太谷交警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已经确证了庞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正式对其启动“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调查程序。李某事发时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正在由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鉴定结果为机动车,太谷交警同样将对其启动“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调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