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生在河南永城一起车辆追尾事故,因为肇事司机醉驾,这起事故最终导致2人死亡,包括犯罪嫌疑人在内的4人重伤。

据警方调查,事发当晚7点左右,犯罪嫌疑人谭某某驾驶一辆玛莎拉蒂轿车和朋友张某某、刘某某相约在永城市区一家烧烤店用餐,晚上10点20分,三人饮酒后,回到谭某某的车上。

张某某:我说叫个代驾吧,叫代驾后代驾一直没来,然后我们就坐车上等。

民警:喝的啥酒?

张某某:喝的红酒

民警:红酒,几瓶?

张某某:一瓶,然后又喝的日式清酒。

民警:喝的红酒,然后又喝的清酒,清酒喝了几瓶?

张某某:清酒喝了两瓶。

民警:啤酒呢?

张某某:啤酒是在店里买的。

民警:从店里边要了多少瓶啤酒?

张某某:我不知道。

晚上10点23分,犯罪嫌疑人谭某某驾驶玛莎拉蒂轿车,载着刘某某和张某某从停车点离开。当晚10点36分左右,谭某某驾驶的车辆与停在路边的多台车辆发生剐蹭,被周围群众拦停。拦停后,谭某某不知什么原因,又发动车辆,对其他车辆又剐蹭后逃逸。

22点42分,谭某某驾车行驶到东环路与永兴路交叉口时,与一辆等信号灯的宝马轿车追尾,宝马车被撞出数十米后瞬间起火燃烧。

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 李朝亮:经检验鉴定,谭某某驾驶的这辆肇事车,事故发生的瞬间,车速是120到135之间。经检测,谭某某抽血化验,酒精含量是167.66,属于醉酒。经检测,谭某某不涉毒,排除毒驾。宝马车上的三个人,事发当当天晚上,经检测,没有喝酒。

事发时,被追尾的宝马车上有三个人,后排座上的两名男子当场死亡,驾驶员全身大面积烧伤,玛莎拉蒂车上的三人全部受重伤。目前,受伤人员正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

7月4日,永城市公安机关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犯罪嫌疑人谭某某、张某某、刘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监护治疗,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