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应急管理局官方微博截图

近日,网上出现一条“加油站员工试图用烟头点燃加油枪”短视频,引发关注。针对此,昆明市五华区应急管理局官方微博22日晚发布消息称,此视频系三名原加油站员工为恶作剧拍摄,已对三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人民币的处罚。

通报称,该加油站原名为“茂光加油站”,因为改建,油站油罐中油品于2019年2月28日抽完,并于3月28日凌晨3时对油罐进行了注水作业。原茂光加油员工毛某和李某、李某某三人为恶作剧,于2019年3月1日11时17分许拍摄该视频,当时灌区及加油枪未储存油品。2019年5月21日,毛某将视频上传网络,此时视频中加油站处于停业状态。

通报指出,公安五华分局马村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5月22日对三名涉事人员毛某、李某、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人民币的处罚。

同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中海油云南销售公司昆明龙泉路加油站处以停业整顿处罚。

通报并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市民朋友们规范自己的言行,危害社会的事情坚决不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网络清朗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