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宣布,根据《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要求,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经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从7月1日起,北京市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工资标准。

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120元调整到2200元,增加8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24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56元/小时。

据了解,今年以来,重庆、上海、陕西等地已经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31个省市中,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6个省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全国最高,达到2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