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面:
一是广覆盖,全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目前,山东省在2199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省统一规划的33149家村卫生室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同时将非政府办的43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8876家非省统一规划的村卫生室,都纳入基本药物制度覆盖,全省村卫生室总体覆盖率达到85.73%。
二是重落实,始终坚持基本药物的主导地位。我们强力推进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地实施,第一时间在山东省药采平台取消省增补的基药品种,对新版目录药品统一标注“国家基本药物”属性,加强优先使用、宣传督导,对各级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比例进行重点监测,并与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拨付挂钩,基本药物在基层的使用金额占比一直保持在70%以上。
三是惠民生,探索降低患者负担。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慢性病管理等有机结合。在济南、青岛、临沂、威海以及济宁邹城市等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一些慢性基本药物全额保障试点工作,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
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方面:
一是建立机制,联动会商,合理应对。山东省建立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集体会商、信息互通、及时联动的部门工作机制。同时,我们率先建立起了规范的短缺药品市场撮合机制,会同有关部门促进供需对接,已经先后开展了3批短缺药品的市场撮合工作,保障了溴吡斯的明片、高三尖杉酯碱注射液等短缺药品在我省的稳定供应。
二是构建网络,强化预警,快速应对。我们构建了“三级四维”监测预警网络和协调应对体系。健全了短缺药品信息监测直报系统,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社会舆情四个维度的监测预警和协调应对机制。发挥网络体系优势,及早介入,妥善解决短缺药品问题。
三是分类研判,清单管理,科学应对。发挥临床药师和信息化支撑作用,依托权威医疗机构,组织专家及时对短缺信息进行甄别和分析,结合疾病防治需求,提出科学替代方案和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实现山东省卫生健康云平台与药采平台的互联互通以及企业库存的信息共享,有效缓解了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短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