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记者丁小溪)最高人民法院26日发布实施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旨在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

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姜启波表示,若干措施是最高法历史上首次发布的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的系统性、综合性措施,也是首次发布的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规范性、实效性措施。

据悉,文件从四个方面规定了36条措施。其中12条措施涉及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全面保障台湾同胞的诉讼权利;9条措施涉及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为台湾同胞提供优质司法服务;7条措施涉及加强司法组织机构建设,为服务台湾同胞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8条措施涉及扩大台湾同胞参与司法工作,推动两岸司法交流。

姜启波介绍说,若干措施紧密结合人民法院职能,着力找准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领域,从管辖、立案、庭审、执行,到文书送达、调查取证、法律适用、强制措施运用、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审判管理等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各环节,规定了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

同时,若干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实际困难,着眼于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面临的实际问题和现实困难,以同理心同胞情积极想办法、下功夫。例如,针对涉台刑事审判司法实践中,许多台湾被告人的监护人和近亲属有在审判羁押期间会见被告人的愿望,若干措施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有关会见申请不妨碍案件审判的,应当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