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20日发布消息称,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纪委责成呼和浩特市纪委对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杜宝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经内蒙古自治区监委、通辽市监委逐级指定,奈曼旗监委对杜宝君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

经查,杜宝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杜宝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丧失,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呼和浩特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报呼和浩特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杜宝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奈曼旗监委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