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我们党对政府和市场关系认识的又一重大突破。5年多来,政府和市场作用的协同发挥,为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提供了体制基础,保障我国经济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了良好环境,保障“三去一降一补”取得阶段性成果,“破”“立”“降”成效持续显现;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提供了内生动力,必将保障我国在未来顺利实现从上中等收入阶段向高收入阶段跨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我们党对政府和市场关系认识的又一重大突破。5年多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更好发挥政府在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等方面的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的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保障我国经济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并为我国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提供内生动力。

保障我国经济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既需要把技术创新作为转变发展方式、提高效率的基点,又需要把制度创新作为技术创新、提质增效的保障。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创新涉及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培育要素市场体系、反垄断及市场监管等市场竞争秩序建设,涉及财税体制、金融体制等经济体制改革,涉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及其传导机制等宏观调控体系完善。这些制度创新的核心就在于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并提高两者发挥作用的协同性。

5年多来,我国市场化改革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努力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完善市场竞争秩序,提高市场竞争的充分性、公平性,着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与市场化改革进程相适应,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有效弥补市场失灵。应该认识到,无论多么完善的市场经济,都存在市场失灵。通过发挥政府作用弥补市场失灵,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经济体制,为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奠定了坚实制度基础。5年多来,政府和市场作用的协同发挥,大大促进了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保障我国经济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分析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给出的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治本良方,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工作的主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满足需求,主攻方向是提高供给质量,根本途径是深化改革。习近平同志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原则。”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发挥好市场和政府的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及法治化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同于需求侧的宏观调控,其政策的直接作用对象是生产者,着眼点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全要素生产率、企业竞争力,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这就要求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的充分性和公平性,打破行业垄断、进入壁垒、地方保护,增强企业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反应能力,提高企业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竞争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还要求以法治化方式保障市场健康发展和公平竞争,规范政府行为,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进改革,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提高政府作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在解决结构性问题,注重激发经济增长动力,主要通过优化要素配置和调整生产结构来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进而推动经济增长。它对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出新的要求,要求从着力影响消费者扩展到着力影响生产者,从关注总量效应扩展到关注结构效应,从强调短期政策效果扩展到强调中长期政策效果。因而,必须在管理和调控宏观经济中更好地处理需求与供给、总量与结构、短期与长期的关系,提高宏观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5年多来,政府和市场作用的协同发挥,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了良好环境,保障“三去一降一补”取得阶段性成果,“破”“立”“降”成效持续显现。国际社会普遍认为,中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使一些过剩领域的价格水平回归均衡,供求关系明显改善。

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提供内生动力

我国自2010年起人均国民总收入进入上中等收入阶段,要在未来几年实现从上中等收入阶段迈向高收入阶段。实现这一历史性跨越,关键在于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核心问题就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一些发展中国家之所以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未能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这些国家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没有从根本上转变发展方式,也没有推出持续改善民生的有效政策,资源配置效率低下,既无微观竞争活力也无宏观均衡协调,既无资源配置的市场效率也无社会发展的公平和谐,因而危机不断,难以实现持续发展。

实践证明,只有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才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习近平同志指出:“进一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实际上就是要处理好在资源配置中市场起决定性作用还是政府起决定性作用这个问题。”“作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定位,有利于在全党全社会树立关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正确观念,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抑制消极腐败现象。”正是基于这一科学认识,5年多来,我国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努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当然,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不能只依赖市场机制。尤其应看到,市场机制存在失灵问题,比如在信息严重不对称领域、产权无法清晰界定领域、自然垄断领域,很多资源配置活动难以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如果没有政府有效的调控和规制,就会形成突出短板,导致严重的结构失衡。即使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微观主体自发分散的竞争行为也难以自动达到资源配置最优和经济总体稳定的均衡状态,因而需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实现宏观调控有度。

政府和市场作用的协同发挥,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提供内生动力,将有力保障我国顺利实现从上中等收入阶段向高收入阶段跨越。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积累的经验看,协同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首先应让政府作用的发挥建立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是要更多发挥政府作用,而是要在保证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管好那些市场管不了或管不好的事情。”其次应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将政府的作用主要集中在市场管不了或管不好的领域,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该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坚决扭转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为此,我们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再次应形成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经济体制,实现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重点是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深化财税体制、投融资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最后应推进与市场化进程相适应的法治化建设,规范政府行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校长、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