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抢票加速包”算不算黄牛?

背景:一年一度的春运抢票季即将拉开序幕,这也为不少第三方抢票软件提供了施展拳脚的空间。比如,不少抢票软件都提供了VIP加速包、好友助力等抢票服务,号称能够让使用者优先出票。分为快速、急速、VIP等多个级别的加速包,也带有付费内容,购票者付费越多,据说越能提升抢票成功率。

新京报发表马涤明的观点:通常情况下,提供服务收取一定数额的服务费应无可厚非。黄牛的“有偿服务”之所以不合法,是因为他们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损害了正常购票旅客的合法权益。而现在,这些第三方购票平台推出的“抢票加速包”,可以说与黄牛倒票无异,因为它们的加价抢票服务等同于在原票价基础上加价转手倒卖。如果没有“加速”服务,购票者都在同一起跑线上;而有了“加速”服务之后,则是付费者优先。如果大家都想优先,结果就是,多数人付费取得“加速权限”后又回到了同一起跑线上。在此过程中第三方购票平台稳赚不赔。曾有记者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一问题,得到的回复是,目前正规商家的抢票服务价格是放开的,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监管部门是否混淆了“服务价格”与“抢票价格”、正常服务与不正常的“抢票服务”的概念?提供购票平台、代人购票,都没问题,这属于合理合法的服务,服务费市场定价也没问题。但“抢票”则触及市场规则,损害更多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益,在此基础上的加价收益就理应不合法。早在2013年,工信部和当时的铁道部就曾要求封杀软件商的“抢票神器”,认为这是强行加塞行为。2019年铁路春运期间,12306网站将推出候补购票,不仅免费,而且购票者机会均等。相比之下,那些第三方平台的“加速包”就更显得不厚道了。

小蒋随想: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问题随之而来,有偿抢票与倒卖车票,有差异吗?传统的火车票黄牛,往往是囤积平价车票,然后高价将车票卖出。所以,被认定倒卖车票,将面临打击,板上钉钉。现在的有偿抢票软件,则没有了囤票环节,而是哪个消费者多付钱,就帮其通过技术手段“优先购票”。或许,正是因为没有了囤票,看不到“倒手”,代之以“服务费”,给定性带来模糊性,管理部门不便贸然出手。但是,明眼人仍能感觉出,这种“服务”有违公平,所谓的“明码标价”具有“勒索”意味。换言之,如果消费者不多掏钱,就可能处于购票的劣势地位,就可能买不到车票。这与大家机会均等地购票明显不同,会干扰正常的购票秩序。基于此,管理部门恐怕不能简单地以“明码标价的服务”为由,对这种“加钱加塞”行为听之任之。有必要指出,随着技术的发展,人的行为(包括违规、违法行为)也在发生变化。所以,管理要与时俱进,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各种违规、违法“擦边球”,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值得一提的还有,今年12306将上线“候补购票”。也就是,若有人退票、改签,系统会根据排序,自动将车票划入乘客的购票账户,而且这项功能是免费的。这样的服务才是真正人性化的,也是人们乐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