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记者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厅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给予一重大跨界倾倒固体废物案举报人发放奖金2万元,并将在该案刑事审判结束后,再奖励该举报人5万元。这是《办法》实施以来,浙江省发放的第一笔省级层面奖金。

执法人员现场采样。 浙江生态环境微信 摄

执法人员现场采样。 浙江生态环境微信 摄

固体废物特别是工业固体废物难以自然消解、环境危害大,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隐蔽性强、打击难度大,由此造成了固体废物环境安全隐患大,环境监管、执法压力大的局面。为解决监管矛盾,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监督管理,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形成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合力,保障环境安全,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和浙江省财政厅于今年年初联合出台实施了《办法》,明确给予发现举报固体废物领域环境违法行为的有关个人或单位最低5000元、最高10万元的奖励。

《办法》实施以来,浙江各级环保部门迅速贯彻落实,积极宣传推广,得到了广大社会公众的热情响应和踊跃参与。截至目前,该省各地已有多起固体废物环境违法案件因群众举报而告破,取得了良好效果。

此次受奖励的举报人举报的重大跨界倾倒固体废物案便是其中之一。据了解,案发前,该举报人通过电话向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反映,某市一运输单位存在非法转移、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立即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4天后,针对该案,公安部门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51人,扣押各类车辆26辆,冻结资金89万余元,查封房产5处,固定多个非法倾倒填埋点位证据。

目前,该案环保部门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涉案人员涉嫌污染环境罪,进入了司法程序。根据《办法》,环保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实环境违法行为,并对违法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奖励;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被举报人犯有污染环境罪的,给予举报人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奖励。

“发放奖金,就是为了要让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到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当中来。我们要严打跨界非法倾倒,重点放在固体废物的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经营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大市民如果发现有关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的线索,都可以通过来信、来访和拨打“12369”热线电话等形式向环保部门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一经查实,环保部门便会根据《办法》规定兑现相应额度的奖金,并且全力保障举报者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