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友圈”掩盖下的利益输送 ——浙江省财政厅原厅长,省金融控股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钱巨炎案例剖析(上)

“奋斗几十年,没想到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这对我来说实在是一个无比惨痛的教训。”2018年8月14日,站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审判席上的钱巨炎在法庭允许其作最后陈述时,数度哽咽,一次次摘下老花镜拭泪。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庭的旁听席上,钱巨炎没有一位亲友到场,这与之前挖空心思靠其得利的情形形成了鲜明反差。

2018年10月25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钱巨炎受贿案,对被告人钱巨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对钱巨炎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宣判后,钱巨炎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钱巨炎利用担任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财政性资金存放、房产项目审批、土地性质变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95.7836万元。

回顾前半生,钱巨炎的经历可谓一帆风顺。即使在被省监委留置期间,每次谈起当年春风得意马蹄疾,钱巨炎都会“两眼放光”。

少时,钱巨炎在同龄人中可称为“神童”,他16岁上大学,1983年,年仅20岁的他大学毕业便被分配到省财政厅,工作仅两年就被任命为副科长,第三年就被任命为主任科员,提拔为副处长时,他年仅25岁。1993年,省财政厅整合处室成立农业农税处,年仅30岁的钱巨炎就因工作出色、“能力超强”出任处长。又一个5年,1998年的春天,35岁的钱巨炎被提拔为省财政厅副厅长,是当时浙江省政府部门最年轻的副厅长。2008年2月被任命为省财政厅长时,他才45岁。

然而,春风得意的钱巨炎渐渐忘了组织把财政地税这一大平台交给他,是对他最大的培养、最大的信任。理想信念的土壤逐渐松动,慢慢地,他只记得自己是厅长,却忘记自己首先是厅党组书记,是党的领导干部。他开始不重视自身学习、抓党务工作、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甚至有时觉得做党务工作是个累赘,只是局限于为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任务,开个会报个材料应付而已,片面认为干好业务工作就是对党负责了。

骄傲自满的情绪逐渐滋生,自我意识逐渐膨胀,“年轻有为”的钱巨炎开始有些飘飘然。诚如他自己在忏悔书中说的:“省财政厅的职能决定了横向所有部门、纵向全省市县为了争取支持都会不同程度求助于财政,时间一长自己就容易产生一种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的错觉,似乎没有到不了的边角,没有办不成的事儿,大有一种‘我是何等人物’之感。”

据钱巨炎回忆,他同柴某某既是老乡又是好友,一个从政一个从商后,两人的关系开始不再单纯。当偶然得知柴某某在房地产行业发展得不错时,钱巨炎便动了心思,有意识地把他作为谋取利益的平台。后来,在柴某某如愿把排屋以明显低价卖给钱巨炎后,钱巨炎利用手中权力为其输送利益的想法便被他觉得是理所当然。“我也知道他的目的是让我在他需要帮助时为他出点力,这也算是双赢了。”钱巨炎回忆道。

从种种迹象来看,这一套房子,钱巨炎“买”得非常小心。在他心目中,柴某某是老熟人,口风上应该把得牢。而且为掩饰低价购房的事实,经过私下商议,柴某某还向钱巨炎出具了房款之外另外收到的50万元虚假收条,并将合同签订时间提前到2003年。

钱巨炎自以为整件事办得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廉洁的底线已经从那时起悄然瓦解。

而当同是老乡的某银行营销顾问柴某慢慢向其靠近时,钱巨炎不是没有察觉到对方的目的,反而觉得他人还算诚实,让人有安全感,有需要的时候,可以作为一个利益输送对象。

当然,这与柴某对钱巨炎发起的乡情攻势密不可分。每逢过年过节,这位老乡必会到钱巨炎父母家嘘寒问暖,临走前还不忘塞上一个大红包。这让非常重视孝亲的钱巨炎觉得甚是暖心,抱着一种“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心态,他有意将一笔高达数亿元的财政性资金放到了某银行,使柴某顺利获取了一笔意外的“营销费”。

获得丰厚营销收入的柴某自然没有忘记报恩。2009年11月,柴某提出想以钱父的名义开个账户炒股,赢了归钱家,亏了他来负担,这一“迎合”,很快获得钱巨炎的认可。随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柴某分多次在钱父证券账户存入200多万元。

2012年3月,因股票账户出现大幅亏损,柴某又“贴心”提出建议,把钱父账户的股票抛售,将这笔钱款用于投资一家拟上市公司,购入50万股股权。在钱巨炎同意后,又根据其意思,以钱巨炎妹妹之女的名义,花175万元购买了股权。

对于这样一种利益输送,钱巨炎始终在作“自我麻痹”:这种情况最多也就两三个人知道,而且是为在农村生活的姐妹考虑,为她们以后养老积攒点钱财。

此时,身为领导干部,慎交友、交好友,交友心中要有杆秤的警示,早已被钱巨炎抛到了脑后。(浙江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