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同时,人权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人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提升。中国在改革开放中尊重、保障和促进人权,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走出了一条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一、中国人权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理念

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中国在发展过程中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尊重和保障人权”,特别提出要“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党的第十五次至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为人民谋幸福,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时刻将困难群众放在心上。改革开放的40年,是我国逐步消除贫困的40年。中国有7亿多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对全球减贫的贡献率超过70%。中国真正践行了“发展不让任何一个人落下”这一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的原则与精神。

 二、中国人权事业坚持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

中国的发展必须立足中国实际,中国国情决定了我们的发展任务是由解决贫困、温饱向建设小康迈进。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到提出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再到提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2012年,党的十八大正式提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发展内涵不断丰富,发展路径切实可行。

中国始终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抓住了在中国实现人权的关键,让人民得到了切实的实惠,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测算,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80年,中国属于低人类发展水平国家。伴随着改革开放,中国在1995年成为中等人类发展水平国家,在2010年后人类发展指数开始超过世界平均水平,2011年成为高人类发展水平国家。在1990年尚属于低人类发展水平组别的47个国家中,中国是唯一成功跻身高人类发展水平组的国家。

三、中国人权事业以全面加强人权法治建设为重要路径

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有力保障。在现行宪法已有专章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2004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各领域法律不断完善,立法过程充分体现民主精神。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制定、修订和当下正在进行的民法典编纂都秉持了保障人权的法律价值。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获得突破,律师制度不断完善,律师作用日益突出。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助推“阳光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的建设,有力促进了阳光司法,增强了司法的透明度。中国开展监察体制改革,重拳反腐,建设廉洁政府,为加强人权法治化保障提供有力支撑。

四、中国人权事业以各项人权综合协调发展为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在坚持生存权、发展权为人权事业的重中之重的同时,中国的法治建设和人权保障整体性推进,立足国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统筹兼顾各类人权,并特别重视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权利。

五、中国坚定不移推进世界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改革开放的进程,也是中国与世界互动更加频繁、与各国联系更加密切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在致“2015·北京人权论坛”的贺信中提出,中国将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不移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和世界人权事业。

中国始终是国际人权治理的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先后加入20多项国际人权公约和议定书。2006年以来,中国多次高票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成员国。中国主张在平等和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建设性对话和交流,中国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和欧盟等国际组织或机构就人权问题开展对话,并积极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交流与合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张在国际社会引起重要反响,写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的多个决议,为推动世界未来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中国的人权事业不会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需要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我们有理由期待,中国全面推进改革开放的步伐将更加坚定,中国人权事业必将迎来更加快速发展的崭新阶段。

作者:柳华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