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市237家公立医院(含部队医院、国企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实施医保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非医保药品联合议价采购,采购价整体降低10.6%。对于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所有价格调升项目全部纳入医保报销、建立财政兜底保障机制等措施,确保了每家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补偿率都达到90%以上。公立医院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较改革前同比上升4.86个百分点。患者负担有所减轻,人均出院费用同比下降6%,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9%。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在58家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医院职工收入水平较改革前增长5%—20%,人均年收入提高0.7万—2.4万元。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全市已建成的36所三甲医院中有19所在区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1.6%,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改革基本实现患者、医务人员和医院“三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