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三轮国别人权审议时对外打出的系列人权保障新举措清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国网新闻11月7日讯 外交部网站今日公布了中国接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三轮国别人权审查时对外打出系列人权保障新举措的清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的中国未来发展总体目标,结合实施“十三五规划”,确保到2020年整体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积极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确保实现各项人权指标。

三、全面总结认罪认罚从宽试点经验,修改刑事诉讼法,完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的程序规定,增加速裁程序,加强对当事人的权利保障。

四、制定法律援助法,从法律层面解决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问题,使法律援助工作真正实现为民惠民便民的目的。

五、制定新的刑法修正案,发挥好刑法在惩罚犯罪、保护人民、规范社会生活方面的引领功能和推动作用。

六、继续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刑事辩护工作,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七、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公民隐私权。

八、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

九、在北京、广州设立互联网法院,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

十、充分运用政法新媒体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十一、编纂民法典各分编,加强对公民民事权益的保障,特别是加大对人格权的保护。

十二、制定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加强对公民健康权的保障。

十三、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定社会救助法,加强对特殊人群的保护。

十四、推进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保障妇儿权益。

十五、修改体育法,推动体育事业发展,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十六、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型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

十七、制定安全生产三年立法规划,加快制定或修订急需的法律法规标准,推动将极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违法行为列入刑法调整范围,严格规范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执法。

十八、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完善中国环境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十九、修订噪声污染防治法,保障人民群众“宁静”生活环境。

二十、推进实施《“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等规划纲要,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

二十一、继续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同有关西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开展人权对话与磋商。

二十二、“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等部分款项将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人权能力建设和促进发展权等工作。

二十三、继续举办“北京人权论坛”和“南南人权论坛”等国际人权会议,为促进各国政府和民间开展人权交流合作提供平台。

二十四、结合国际会议和学术交流等活动,邀请有关外国政要和驻华使节访问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

二十五、邀请人权高专巴切莱特女士适时访华,并支持人权高专根据授权开展工作。

二十六、加强同人权高专办沟通交流,在双方共同商定的领域开展合作,增进人员往来。

二十七、未来5年,中方每年向高专办捐款80万美元,用于高专办实施在发展进程中保护人权、促进经社文权利和发展权、反对种族歧视、保障少数民族权利、国别人权审查、小岛国参与人权理事会活动等方面工作。

二十八、邀请人权理事会发展权工作组主席适时访华。

二十九、邀请人权理事会老年人权利问题独立专家适时访华。

三十、邀请人权理事会残疾人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适时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