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浙江台州椒江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行政治安处罚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一男子因骂他人“跟狗一样”、“恶狗”等,被当地警方处行政拘留3日。他认为其“罪不当拘”,起诉椒江公安分局。合议庭评议期间,4名人民陪审员一致认为拘留处罚畸重。根据评议结果,3名法官对裁判所依据的法律适用进行评议。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被诉行政处罚决定,并限期重新作出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