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3日电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铁第6432车次普悠玛列车21日下午行经宜兰县苏澳新马车站时发生出轨翻覆意外,造成18人死亡、190人受伤。宜兰地院表示,列车车速仪表出现故障,司机仅靠刻度判断车速,肇事时车速高达140公里/时,但司机却向检方供称,他认为车速仅82-83公里/时。

翻覆列车尤姓司机22日遭检方以业务过失致死罪向法院申请羁押禁见。宜兰地方法院23日晨裁定尤某交保释金新台币50万元,等候传唤。

事故列车。台湾《中时电子报》记者王英豪摄

宜兰地院公开的裁定书内容显示,尤某向检方坦承感觉列车加速时动力异常,经关闭列车自动防护系统(ATP)后,以手动、目测方式驾驶列车。

尤姓司机供称,列车从瑞芳站开始动力异常,“车上之刻度与仪表、实际车速均不符”,故之后不再查看车速仪表,改根据刻度控制车速。普悠玛列车翻覆时,车速高达140公里/时,但尤某却认为当时车速仅82-83公里/时。

检方认为,新马站月台为大弯道且限速80公里/时,司机既然已关闭APT,又知道前有大弯道,更应趁早准备应对举措;列车车速快速上升应该是显而易见的,司机应该能注意到超速。

因此,检方认为,司机直到靠近月台弯道才急刹车,导致列车翻覆,死伤惨重,有业务过失致死罪重大嫌疑。